论坛用户准则
总则
1、 全志在线开发者社区(以下或简称“本网站”)是经营者打造的开发者交流的通道。为保障本网站的健康发展,维护用户正当权益,规范信息发布行为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相关规定,制定本网站论坛用户准则(以下称“本准则”)。
2、本网站经营者(即深圳全志在线有限公司)无法对论坛用户传播内容的权属、合法性、真实性、科学性、完整性等问题进行实质审查,论坛用户对自己发布的内容独立承担责任,本网站经营者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。
3、为保障本网站论坛的专业性与集成性,论坛用户的交流不得涉及任何政治话题,论坛用户须严格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
用户注册
1、论坛某些功能只有本网站的注册用户才享有。拟注册用户在本网站进行注册时,需遵守本网站的相关规则或政策。每个用户都应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。
论坛行为规则
1、 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,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,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序良俗,不得损害国家、本网站经营者及第三方权利及利益,不得违反本网站用户协议及相关规则。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a)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b)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c)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d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e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f)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g)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h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i) 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j)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k) 可能教唆他人犯罪的;
l) 可能损害本网站经营者名誉或商誉等权益的;
m)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违反诚实信用及公序良俗,或本网站经营者认为不当及不宜传播的信息。
2、 论坛用户不得发表“恶性灌水”性质的帖子,“恶性灌水”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a) 连续发布大量相同内容的帖子;
b) 发布大量没有意义文字图形;
c) 大量拷贝别人的内容的灌水(解决技术问题的拷贝不在此列);
d) 在技术问题中大量回复灌水的内容;
e) 本网站经营者认定的其他符合“恶性灌水”性质的帖子。
3、 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、言论或其他信息仅代表其自身观点与立场,本网站经营者不对用户发表内容的准确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负责。论坛用户须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、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。在任何情况下,本网站经营者不承担因用户发表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、损害的法律责任。
4、未经本网站经营者同意,禁止在本论坛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。
论坛管理规则
1、本论坛管理员由本网站经营者正式全职员工担任,并由其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本网站规则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利。管理员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,除管理员之外的任何论坛用户、版主及网友言论或行为,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,均与本论坛无关。
其他
1、 本网站提示论坛用户,在用户与通过论坛相识的其他用户进行交往时,应遵循谨慎原则。对于论坛用户之间相识、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、身体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与纠纷,由相关用户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本网站论坛经营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2、 本准则如存在与国家法律、法规或司法解释、政策等有冲突的条款,以届时有效的国家法律、法规或司法解释、政策等为准。本准则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约束力。
3、 本网站经营者有权对本准则进行修改,相关条款修改后,本网站经营者将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,修改后的条款一经公布即有效的代替原条款。用户如不同意相关条款的修改,可立即停止访问或使用本网站论坛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;如用户选择在本准则修改后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论坛,则视为用户已接受相关条款的修改。
4、 用户接受本准则的内容,并不能完全涵盖用户使用本网站论坛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,本网站经营者公布的其他声明、规则等均视为本准则之补充条款,为本准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准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6、 本准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经营者所有。
7、 论坛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的,本网站经营者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,根据其独立判断,采取删除已发表言论,暂停帐号使用,直至取消用户资格等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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